1998年因为读书需要,将户口从洞市迁入澧县襄阳居委会空挂户214号,18年以来从没享受过居委会任何政策,2002年结婚时开证明时还要求我们出240元卫生费。
1、因为目前在澧县无土地无房无工作,多次要求将户口转回洞市,不接受。
2、2015年想在澧县城头山村修房,因为是城镇户口拒不接受。
请问领导:我这个所谓的“城镇户口”、“三无人员”还能否转回农村?
享受点公民应有的福利!
该不是当时逃避国家税费上交吧?那样岂不是自作自受?
当时农村负担重,迁到县城后可免交。
根本不是为了逃税,而是读书时学校统一安排要求转口
2016-04-20 16: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