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三元二村自行车库改造,原先车库管理收费为一个老师傅,上周听说车库管理后面会移交给三元物业,需要办理停车卡,然后就去物业那边办理,得知我8.15-11.15期间两个月的停车费需要交给他们,让我向现管理人员要会四十块钱。第一次去要被告知他没有接到物业通知,第二次去要,就说正在跟物业协商。今天去物业那里,物业说是三月份现管理人员合同已到期(但未张贴通知告知住户),他们领导多次跟这位老师傅协商未果,人家摆明了一副进了口袋的钱不会在退回,现物业不想自己麻烦,让住户自己要会多余的停车费。
再次我想问一下: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所在社区已经联系了物业,并告知了您反映的情况。物业回复:服务对象可以到物业办理相关停车事宜。
接上:
1.既然三月份合同期已到,物业为何不提前告知住户,在七个月的时间里,从未看到任何通知。
2.物业移交是否有责任将停车费一并移交,而非费用无法从原承包人处要回,改住户自行去索要。
3.承包人因合同期满,继续向住户收取停车费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难道没人管吗?
2018-9-8 1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