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区二期15幢(公安编号)西南角停车场被垃圾池侵占已经进入第四年,物业推辞有业主装修需要,现就问题做如下阐述: 1、按苏州市规划公示总图苏地2012-g-95(2013年9月22日),西南角为停车位,并无垃圾点; 2、本小区2015年交付,距今已四年,垃圾点为暂时性设施,为何不拆除?装修一直会不断; 3、按照法理,物业或开发商都应遵照规划公示方案,不得擅自改变功能,目前改垃圾房的现状无任何规划变更公示;请政府相关部门体恤民情,赚钱不易,请依法拆除违建,还老百姓一方净土!感谢!!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小区目前入住三分之二,还有正在装修的和未入住的业主,而且331整治也产生大量装修垃圾,此处只是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地,小区其他无处堆放,而且,之所以占用此处考虑一个是运输方便不影响业主进出,而且小区内目前车位充足,不会影响业主的车辆停放。
2019-1-9 12: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