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松陵镇农创村东村和西村的老房子,村委会上月已向所有村民发送拆除通知,拆除最后期限9月30日。
故向吴江区太湖新城管委会提交以下申请:
1.村里有多户村民的户口不是本村的,但在十几年前举家购买了本地村民的老房屋,且已没有任何其他居所,
请问如何如何保障这些人最基本的民生居住问题 ?让这些村民如何生存 ?
1.公开农创村拆迁工作的法律文件和法律依据信息。
2.对农创村房屋拆迁的合法性进行公开。
3.拆迁信息是否具有拆迁许可证?许可证号是多少?
4.是不是进行土地挂勾政策?
根据谁拆迁,谁公开的原则,特申请信息公开。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吴政规字[2014]4号),并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吴政办[2016]136号)要求,明确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根据农户与农创村村委会签订的农村集居点农民自建房《协议书》约定内容、农村建房“建新拆旧”的要求及农户已在集居点建设新房的实际情况,因此要求农户在规定时间内将应拆未拆的老房移交村委会予以统一拆除。谢谢您的关注!
没有回复问题点,村民卖了房子给非本村的村民,且没有新造房子,如果赔偿买房的人?
没有回复问题点,村民卖了房子给非本村的村民,且没有新造房子,那么拆掉买房人唯一住房,要如何赔偿?请回答
2018-9-6 17: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