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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土地征用后农民补偿标准和发放的方式咨询

2024-3-5 1:54:3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想咨询一下,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后,村里发放给农民的补偿款,是一次性补偿还是分批次补偿,或者需要等退休后打入养老金作为补偿,这种补偿发放的方式是否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如果规定退休后才能拿到补偿,那现在几岁的小孩子,将来退休后能否确保一定拿到,有何保障性文件支持或协议的签署?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您提供您所在的区域地址,谢谢。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农办答复如下:我市在2001年就开始实施征使用土地按年补偿的办法,具体补偿标准为口粮田900元/年.亩、自留地600元/年.亩、责任田300元/年.亩。2004年,根据省政府文件,我市调整了土地补偿政策,出台了昆政办发(2004)78、79号文件。一是对2004年1月1日之后的征使用土地按省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并实行安置保养,在此同时,允许失地农民将其安置保养个人帐户金额并轨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对1983年至2003年末的征使用土地从原“3、6、9”的补偿标准调整至“4、8、12”,同时对这一时间的征使用土地也实行安置保养,并确定按年补偿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昆政办发(2004)78号文件明确:1998年7月31日后新出生人员只享受土地补偿费,不享受征地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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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回复啊?
具体一点:昆山锦溪南前村

2017-11-24 09: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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