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专项扣除税中的赡养老人项疑惑

2024-3-2 20:56:3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最新个人所得税app中关于老人赡养是否独生子女的问题,原来家中有2个儿子的,其中一个作为女儿出嫁了(做上门女婿去了,苏州当地的做法),这样的话,留在家中一个儿子申报专项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来申报,即申报赡养2个老人的额度扣除?
请税务相关人员解释一下,谢谢
苏州市税务局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在没有新的实施细则出台之前,您只能按照非独生子女标准享受个税专项扣除的政策。如果您对专项附加扣除有疑问和问题,可以拨打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咨询。
是否独生就看血缘,哪怕兄弟姐妹就剩你一个,你也不能算独生,顶多1000月的扣除。

2019-1-9 09:43:24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