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诉了某案件,居然让我在公共区域写出案件号?原告名字被告名字!然后就说解决了?没有下文了?我上个帖子已经引用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难道法官处理案件可以不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那还要法律有何用?得不到一个公平的基本,让人非常堪忧!如果再得不到相城区人民法院的回复我将上访到苏州市纪检委,逐级上报,谢谢!本人只想得到一个相城区人民法院的回复,这很难吗?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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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请提供案号,当事人姓名,及当事人的联系方式,或者请联系承办法官骆法官的电话85183120相城区法院二〇一八年三月一十二日
直接打12345吧
寒山闻钟有时回复容易泄露个人隐私的事以前也有人投诉过
她回复我,并向我道歉了!谢谢组织
2018-3-8 07: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