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url=]金辉姑苏名著(苏州辉耀弘阳置业有限公司)[/url]无视限购政策,欺骗消费者购房2018年5月本人至金辉姑苏名著(苏州辉耀弘阳置业有限公司)(备案名:润元名著花园)后,该销售人员联系的外部人员称,办理苏州户口事宜需另交3万元,且该三万元无法出具发票或者收据,本人怀疑该销售人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实行欺诈,不可相信。本人申请退房,但苏州辉耀弘阳置业有限公司坚持不退定金。以上均有微信聊天记录及相关录音为证!本人购房及签订认购协议书,均是该项目销售人虚假宣传导致,望有关部门介入协助解决。该项目地址:苏州相城区元和街道润元路北、老元和塘西。联系方式为 0512-6525****
苏州政策(〔2016〕119号 文):“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 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 1 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诸多情况中,我们相城区税务局就反映“无法出具发票”的情况,回复如下:因诉求人没有提供联系方式和有效的依据,故请诉求人主动与相城区税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12—65866571),进一步提供详实情况,以便我们调查核实。相城区国税局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2016年10月4日起,苏州市区开始实施限购政策(苏府[2016]150号文),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都应认真执行,否则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户口迁移事项应至公安部门办理,在限购资格协查中,户籍信息以公安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来信人认为销售人员涉嫌欺诈,建议向公安部门举报查处.同时,也建议来信人提供真实的购房人姓名和所购房屋坐落,以便区住建局了解具体销售情况,联系电话:85182368。相城区住建局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售楼处的业务员都是弘阳委托的第三方,他们会把责任推的干干净净,我就是去年被他们给坑了,我是10万,现在才要回来2万。住建局现在查手处理,才见转机,也是拖了几个月还没处理完。这次的处理结果说是中旬处理完。
请问事情现在进展如何,是否有律师介入呢?政府的介入力度呢?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诸多情况中,我们相城区税务局就反映“无法出具发票”的情况,回复如下:因诉求人没有提供联系方式和有效的依据,故请诉求人主动与相城区税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12—65866571),进一步提供详实情况,以便我们调查核实。
相城区国税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2018-8-6 16:5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