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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山物业以不正当理由强制增加车位费

2024-3-1 3:45:4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住在苏州市高新区浒墅人家,近期去缴纳下一年的车位费,阳山物业告知车辆不在我名下所以不能办理车位,后又告知可以办理车位但是需要多收费。想请问阳山物业,小区内环境脏乱,电梯轿厢内铁皮生锈,楼道脏乱这些长期没有得到改善,反而在车位上以不正当理由强制增收费用?并且正常缴纳的物业费用也存在问题,按照正常的一平方3块的物业费,所收物业费超过了产证上面积所该收的物业费。想问,现在国家有明文规定不在我名下的车辆我不能开么?我正常按照一户一辆车缴纳的车位费,为什么不在我名下车辆就要多收车位费?一开始说不能办,后来又改口说多加钱就可以办?阳山物业管理小区不在小区环境卫生等多方面多做改善,反而再其他渠道多收物业费?同是阳山物业管理的小区,有些小区为什么连车位费都不需要交,有些却是正常缴纳后还要多收钱?难道同一个物业对于拆迁小区还有不一样的管理么?请阳山物业作出回应!不能接受这种莫名其妙的强制增收费用!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我们已关注此事,请等候回复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浒墅人家为高层住宅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8元/月平方米,按产证建筑面积收取,不存在多收物业费的情况。停车位收费标准为:地面停车场140元/月,地下停车场120元/月。动迁居民地面停车位40元/月,地下停车位30元/月,差额部分均由经开区财政给予补贴阳山物业,若房屋买卖的按收费标准收取,考虑到动迁小区区域情况,结合各方面因素诉求,阳山物业已将此情况汇报上级部门,届时,会将浒墅人家小区停车收费公告告知业主,以公告为准。根据浒墅人家小区车辆管理办法,需居民携带房产证、身份证、车辆行驶证,三证须同一姓名,若姓名与房产证不符,请提供同一户籍证明至物业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对于小区内卫生状况欠佳的,我们会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也请能共同监督,今后有问题,您也可向物业管理处反应,联系电话:66716020。【浒关经开区】
张贴告示里为什么没有一起写清楚呢。不在名下的车辆也不能办理停车位或者要增收
那请问现在关于车不在名下不能办理车位情况怎么处理呢、如果按一平方1.8元收取物业费、我们家物业费更加不对了、完全超出一倍
根本没有实际解决问题、阳山物业不作为、卫生环境不解决、从侧面多收取费用、如果设施物业管理不是商品房的标准、为什么收费要收到商品房标准、物业推责任、有那条规定我不能开自己的车、办理车位要多收钱
根本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物业推脱责任,我人在浒墅人家户口也在浒墅人家,哪条明文规定了不是我自己的车就不能办理动迁户的车位,哪条规定了我开的车一定是在我名下。阳山物业不作为,收取了高额的费用,却没有达到该有的标准!!!!!!!

2018-11-20 14: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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