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未过,老师没有教师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
地址:昆山市玉山镇虹桥路79号3层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已经开展各种一对一、班课教学。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如下:根据“教育部等三部门印发《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审批正式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第四十七条营利性民办学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行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办学方向、教学内容、办学行为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二)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存在安全隐患。(三)提供虚假资质或者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四)筹设期间违规招生,办学期间违规收费。(五)因学校责任造成教育教学及安全事故。(六)抽逃办学资金、非法集资。(七)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第四十九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参照本细则执行。故该培训机构未经教育局审批办理相关许可。公安局答复如下:经查,该场所未经营,正在办理消防手续。教育局答复如下:收到你的反映后,我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9月26日下午到现场进行核实。据调查,该机构持有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艺术类培训,但实际进行的是艺术类培训和学科类辅导培训。我局工作人员已告知该机构,开展学科类辅导培训属于超范围经营,应立即停止并按相关规定退还费用。举办者已同意停止学科类辅导培训,并进行整改。如需进一步联系,可致电我局政策法规与安全保卫科57514881。
希望教育局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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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long?
公安局做事没有教育局仔细,为教育局点赞{:smile:}{:smile:}希望能继续跟进,期待后面的跟进整改以及退费的说明。
@教育局如果进行艺术类培训,需不需要消防合格,有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手续。
2018-9-20 15: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