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字的时候,首先要强调的是两个概念第一:建造师是用来“建造”的,不是用来“挂靠”的第二:建造师是一个管理岗位,不是技术岗位2005年施行建造师制度以来,考一二级建造师的门槛很低,市场需求很大,导致建造师挂靠现象非常严重,建造师把证放到中介,通过中介转到需要建造师的施工单位(绝大多数是施工单位挂资质、招投标、挂项目需要),建造师收一定的挂靠费,中介收中介费,但是建造师挂靠法律上本身是一个违法的事情,所以挂靠就成了一个灰色产业,黑中介拿到建造师证以后,想方设法不给建造师挂靠费,导致非常多的纠纷出现,养活了一帮中介,对给付建造师费用采取拖延、耍赖等方法,甚至威胁建造师,造成很大的社会隐患。现在建造师考试还是非常热门,多少人挤破头想考证挂靠拿钱,真正拿证从事建设工程类的估计就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左右,目前房建类建造师年挂靠费1-3万不等,市政类3-5万不等,其它专业差不多也是3-5万左右,灰色产业链资金规模已经非常大,估计每年100-300亿左右。建造师的挂靠,本身是一个非法事项,企业通过挂靠可以维持资质、升级资质,中标的是一个注册的建造师,但是实际是好多企业会委派另外一个项目经理从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这本身已经对整个建造业的安全和质量造成了很大的隐患。个人认为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程度;建议如下:
一:建造师本身1. 在一级建造师考试制度里面就应该设置1)必须为建筑工程类专业报考;2)提供社保信息3)提供最近三年内从事建筑工程管理证明文件,例如在考一级建造师之前,提供原取得二级建造师时间范围内进行过具体施工项目的信息证明,或者从事其它工程管理类的备案证明;2. 在考取一级建造师证书后设置1)不是必须在特定单位注册,要强调取得建造师后执业过的工程。在5内担任过与一二级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相类似的项目经理工作,如果超过5内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从事过工程管理或者类似管理经验的,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自动失效;2)现在的继续教育完全是形式主义,只是出钱支撑一个产业而已,建议完全取消;3)建造师可以与企业部分或者完全分离,可以成立建造师工作室或者建造师执业联盟,以职业经理人的身份成立自己的项目团体,这样可以更加强调建造师团体的优秀管理能力,形成良性发展;希望看到以后在建造业行业内,提到某某建造师工作室,大家都如雷贯耳。现在的建造师,请问有谁知道名字的,或者全国都有名的?二:各相关专业需要建造师的企业1. 第一:企业资质年审完全与该企业是否有建造师分开,我觉得更应该强调的是该企业在一定年度里面从事过与该资质相匹配的工程,信用是否良好,获得各种优质工程的数量。不应该与该企业有多少建造师进行挂钩,建造师是一个管理岗位,一个企业的资质,要求企业有多少管理人员是挺值得商榷的一个事情,完全可以企业需要建造师的时候,通过社会招聘有丰富实际执业经验的优秀的建造师进行项目管理;第二:企业升资质,更应该强调的是企业从事工程数量、取得优质工程的数量、无不良信用才能升资质等等,建造师是一个管理岗位,而不是一个技术岗位,强调建造师的数量完全是一种曲解,比方说你企业有一百个建造师,但是实际这些建造师根本都没有实际工作经验,而是只是挂名而已,这种企业如果能够升级,对建筑工程业原本是一种危害。2. 在企业进行投标的时候,在招标里面加分项应完全取消项目经理分值选项;更应该强调投标企业的信用等级、从事的工程数量、取得优秀工程的数量等等。对项目经理的设置方面,完全可以在招标文件里面写清楚:中标后企业将来委派到工程上的建造师,需提供证明文件,例如已经从事过类似工程若干,其中不少于多少工程是县市级、地级、省级或者国家级的优质工程或者安全文明工地的数量,且不得出现不良信用及重大安全事故证明就行了。企业中标以后,可以通过自己单位的建造师或者招聘社会优秀建造师进行项目委派工作,我相信完全是可行的。企业是责任主体,建造师是企业的代理人,一旦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将区分不同的事故类别,追究企业或者建造师的相关责任;三:综合强调要从根本上消除建造师挂靠现象,对目前这种灰色产业完全打击,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强调质量、强调安全文明,通过一定的制度改革,要鼓励并引导这种条件氛围,才能使建造业继续良性发展,为国家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投诉的“致苏州城乡建设局,关于一级二级建造师挂靠现象”问题,你的意见我们会向上级部门反映,由于你没有提供挂靠公司及持证所有人的详细信息,请提供证据向我们举报,举报电话:65234519。
现在那家建筑公司没挂靠的?
你是考建造师没考下来吧
一年的挂靠费就够吃吃喝喝了,所以很多人都去考的,我也是这行业的竞争还是比例激烈。
2018-3-20 10: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