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走访当地政府为多子女增宅一事,均被告知不符合条件为理由。经过无数次的申请,今总算拿到锦溪政府文件,但文件既没有盖章也没有编号,这种文件的可信度有多少?难倒锦溪政府是这样为老百姓办事的吗?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锦溪镇答复如下:感谢诉求人反映问题,经核实,上述文件由锦溪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并于2014年1月1日起遵照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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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给你了,你又说假的,
你们家属于哪种类型,需要增宅?
多子女!弟兄2个!我妻多子女.我弟媳独子女,我家一宅基地!政府政策说我弟媳家有宅基地已拆迁我弟不能享受,所谓一方享受一方不享受
就这样牵连我也不能享受!
好像是的,如果你弟媳是外地人,不是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应该就可以增宅了。!
政策文件章、编号在那,这文件由拆迁办提供,
离婚3年再去申请好了
多子女还不如离婚?离婚可以安置增宅,这是什么规定啊?
按照锦溪无章无号文件已经增宅100-200户,按照国土两个子女只有200平方以下可以分户,按锦溪看户口本是一户。一方享受一方不享受,一家2个子女一个去对方享受,可想已增宅是否真的符合条件,
2018-12-6 21: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