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动路110号小区业主,早在2017年就向小区物业反馈顶层漏水的情况,物业也组织相关人员前来踏勘现场,但久未解决,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于今年7月自行出资进行修缮,过后物业公司也带相关人员上门踏勘现场,但至今尚未落实,据了解,该情况应有住建局相关部门审批用款。我请问:本该是我们买房时上缴的该部分住房基金,用于修缮自己的住房,为啥审批就如此困难。目前我保留着相关筑漏现场的照片(之前据说是代表住建局现场踏勘的施工工作人员来现场时,我也提供过相关证据,但相关人员充耳不闻)目前已过近半年,至今杳无音信,不知道几时能作为?住建部门这种工作态度,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住建局房屋维修基金不作为”问题,现回复如下:1.经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查询,截至2018年11月26日,由相关物业企业提交涉及到该小区的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均已完成审核。2.因你未能提供具体房屋等信息情况,对于其提及的实际问题,可向苏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512-65218918。
2018-11-24 1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