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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督促安邵高速公司承担李爱田医疗费用

2018-7-12 3:46:23发布39次查看
请求上级领导督促安邵高速公司承担李爱田医疗费用
报 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李建源,男,现年40岁。我父亲李爱田,现年77岁,1939年10月26日出生,涟源市龙塘镇茶坳村人,患有老年痴呆症,神智不清,不能辩认和识别自己的行为。2016年12月19日下午5时30分,我发现我父亲没在家里,就马上出去寻找。经过和亲房朋友一个晚上的搜寻,直到第二天早上仍然没有找到。12月20日上午8时25分,我打110报警。通过民警反馈的消息,得知12月19日晚上8时左右我父亲在安邵高速公路k2072+880米处被一辆牌照为湘h6hs33的雪铁龙牌轿车撞成重伤了,肇事司机喻文锋(益阳人)报警,但事发后4个半小时之后,也就是到了当天晚上12时30分,才将我父亲送至娄底骨伤医院。经医生诊断,全身多处受伤严重,包括左胫腓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左踝关节脱位,左尺桡骨粉碎性骨折,右额部裂伤,头皮血肿,左足皮肤裂伤,l1\l2\l3左侧横突骨折,需要治疗费用10多万元至20万元。肇事司机喻文锋除了在12月19日晚上我父亲入院时交了2000元外,后面一直未交一分钱。至今已欠费10000元左右。医院已停药数天,本来早应该做手术把手部和腿部断裂的骨头接合起来,但因无钱一直未做,马上将错过最佳手术时间。事发后我们通过现场察看,发现安邵高速公路茶坳村地段存在多处缺口。正是因为安邵高速公路两侧的防护网存在多处缺口,没有起到防护作用这个原因,才导致我老年痴呆、神智不清、行动迟缓、不能辨认和识别自己行为的父亲进入了安邵高速公路,造成如今惨局。因此,安邵高速公司对于这次事故的发生,有着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我父亲以前从未上过高速公路,没想到这次找了15个小时都没有找到,父亲竟然走上了高速公路并且被撞成重伤,这是所有人都不曾料到的。我本来就负债累累,无力还债,走投无路,没想到屋漏偏逢连夜雨,寒冷雪上又加霜,这次又发生了这样的惨剧。因我经济困难,负债累累,无力还债,借钱不到,在没有能力筹集父亲医疗费用,医院逼迫将停止治疗的走投无路的情况下,2016年12月26日,我们找到了安邵高速公司,请安邵高速公司的领导从勇于承担责任、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高度承担医疗费用使我父亲继续得到治疗,以免造成我父亲伤情恶化甚至危及生命。但他们都是一幅置之不理的态度,说没有人管这个事。迫于我的多次请求,协调部邓青锋副经理委派杨志勇(工程师,主管,电话18673105690)和罗朗红过来和我们谈。但他们完全是一幅推卸责任的态度,一是声称他们没有责任,说我们只能找交警和司机;二是说等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再根据这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安邵高速公司有无责任。而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本不会提及安邵公路两侧防护网缺口引起的事故责任,这不是责任认定书包含内容。因此可以看出,他们完全是一幅置之不理,推卸责任的态度!
在安邵公司见死不救、推卸责任,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只能请求上级领导督促安邵高速公司领导站在救死扶伤的高度,勇于负责,承担我父亲的治疗费用,以让我父亲继续得到治疗,以免让我父亲伤情恶化,甚至危及生命!
恳请上级领导高度关注,督促安邵高速公司领导秉着救死扶伤、以人为本的态度尽快把我父亲的纠纷处理到位,避免因为拖延时间,造成严重后果!!
李建源(电话: 18173869785)
2016年12月27日
建源,顶你.
首先你的确应该找交警和肇事司机,要求肇事司机一次性赔偿。
其次你应该把二广高速事发处没有封闭的防护网缺口拍照取证,再要求适当补偿。
堵门、闹事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2017-01-06 2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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