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严肃查处永定区城管局执法队员暴力殴打军人家属致伤的控告书
控告人:张仙妹,女,1956年11月13日出生,土家族,文盲,农民,住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沙堤乡高桥村新村组移民(系军人刘波的母亲),电话:15874432091。
被控告人:张家界市永定区城管局
法定代表人:全新爱(系该局局长),电话:13574472981。
请求事项:
1、依法追究被控告人下属执法队员暴力故意伤害的法律责任。
2、请求赔偿控告人住院治疗的全部经济损失(见明细表)。
事实与理由:
2013年9月14日上午11时左右,控告人挑着一担水果进城做点小生意糊口,控告人刚挑到永定城区老十字街边休息时,突然永定区城管局几名执法队员冲上来不问青红皂白就将控告人的秤与一担水果全部抢走损坏,控告人就与城管执法队员评理,既不听取控告人之言,又不采取别人的意见及态度,反而变本加厉,将控告人猛推翻倒在地,又将控告人强行拖上城管执法车上,两名执法队员气势汹汹的说:“走,到我们执法队办公室去”。控告人想:“去他们办公室评理和接受教育是件好事。”谁知一拖上车之后,两名城管执法队员将控告人强挟在中间,不准控告人做声呼救,就对控告人的头部、胸部、眼部故意殴打数拳。造成了控告人多处重伤,特别是左眼部受伤最严重,几乎看不见。事情发生后控告人就呼叫长子刘子龙,刘子龙及时赶到现场,将控告人扶起,找到城管办李主任将此事被城管队员故意欧打的事实和经过诉述给李主任,并要求上医院检查治疗,李主任知情后就问城管队员欧打人的事情,他们一口否决殴打事实,李主任听了一面之词之后,态度突变,不弄清事实,反而强词夺理,把责任推到控告人身上,李主任说自己城管队员没有过错,当即拒绝上医院治疗。后来控告人的长子就叫控告人的前夫赶到城管办,与李主任争论观念后,控告人又打区政府办公室电话求助后,因区政府办给城管局局长打电话,这才将控告人送往市人民医院做检查,经该院检查控告人的头部、胸部、左眼部为多处软组织挫伤,特别是左眼内出血,需要及时住院救治。当天下午,在城管办经双方摆道理讲事实的过程中,城管办李主任态度恶劣,并在陈述事实中隐瞒了真实情况,捏造不实之词,强词狡辩和推诿逃避责任。经前夫和长子多次与城管办李主任和中队长协商,以人为本,以伤为重,要求住院治疗,但未达成协果。前夫见此情况,就打电话找市区领导,市、区领导就找到高桥村委会龚永华等三位村干部,赶来与城管办中队长协调,当时支付1000元给村委会,将控告人送往市人民医院眼科住院治疗。控告人住院后两天1000元医药费就花完了。控告人的长子找城管办负责人协商支付医药费,但他们见此避而不见,打电话不接,前夫知情后就打电话给区城管局全局长要求支付医药费,但全局长接到电话说他在外地出差为由,置之不理,进行推诿。当天下午控告人带着伤情和长子找到区城管局全局长诉述了被城管队员故意欧打的事实,全局长听了诉述之后,才打电话叫城管办送医药费,由于左眼内出血伤情严重,两天之后,医药费又用完而欠费,医生崔要医药费,控告人和长子又打电话给城管局,但他们不闻不理的态度,同时拒付医药费,造成医院医生对控告人停药停针治疗,严重造成了控告人伤情更加恶化疼痛。后经前夫和长子多次打电话找城管领导,而他们将此事推诿给沙堤乡政府和高桥村委解决,乡村领导说控告人伤情转愈,可以回去休养。多次拒付医药费,催赶控告人出院,拒绝治疗。控告人现据病情未好还在医治。城管局伙同乡政府干部想及早把控告人赶出医院,因控告人住院治疗表面伤治愈,但内伤、头部还须治疗,该院为医疗费催了多次控告人,而城管局与乡政府干部后为此事置之不理,把控告人的生命当作儿戏,把法律当作一张废纸。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的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文明执法,故意殴打伤害控告人的身体,严重的侵害了控告人的生命健康权,为了维护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特请求新闻网络媒体领导同志揭露事实真相,为民主持公道为谢。
此致
控告人:张仙妹
2013年10月9日
官官相互、行贿受贿是当今社会的主要趋势,弱势群体或受害人要团结起来,同不法份子作坚决的斗争,让公平正义回到人民手中!
我相信天还是老百姓的天,要坚信习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决心:老虎苍蝇一起打;支持张仙妹,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要担心这些个官老爷,施暴者会受到严惩的
关于“永定区城管局执法队员 暴力殴打军人家属致伤”帖子的回复
省红网百姓呼声:
近日,在贵网发有“永定区城管局执法队员 暴力殴打军人家属致伤”的帖子。经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情经过。2013年9月14日上午10时至11时,我局崇文中队四名执法人员例行驾车巡查,在南正街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附近人行道上三次发现张仙妹占道违法贩卖水果(有照片),经我局执法人员劝说纠正制止无效,决定对张仙妹全部经营工具和物品进行合法收缴。后由张仙妹主动提出跟车回大队找领导讲理投诉,在车上张仙妹一直对执法人员谩骂不停、乱踢乱打,队员无奈将其控制,发生肢体接触。后在大队办公楼,张仙妹电话叫来儿子声称被打,张仙妹儿子冲进办公楼,就地捡起砖头叫嚣要打执法队员(有监控视频),但被及时制止。
二、遭城管队员暴力殴打是歪曲事实。整个执法过程我局执法人员始终是文明执法,纠纷发生后,我局分管领导及时进行处理,安排人员陪同张仙妹到人民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医检结果显示张仙妹胸头腹部无异常,仅面部有轻微软组织挫伤,分析可能是在车内发生肢体接触时所致。在纠纷中,我局队员李晓鹏被张仙妹抓伤。
三、张仙妹多次占道违法经营。张仙妹常年在城区流动占道经营,我局各中队执法人员都曾先后多次劝导制止。在事发当天1个小时内,执法人员就发现张仙妹三次占道经营,屡教不改。在执法过程中,张仙妹情绪激动极不配合,并阻止执法。
四、对张仙妹给予一定关爱。根据执法过程及伤情鉴定,考虑到张仙妹的家庭困难,向张仙妹给予资金救助,我局先后支付4200元治疗检查费。9月16日,经向医院了解情况得知张仙妹伤已差不多痊愈,可以出院。但张仙妹仍要继续治疗,不接受司法调解,声称不给她补四万元就不出院。目前,我局已交由张仙妹户口所在地沙堤乡政府进行妥善协调处理。
张家界市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章)
2013年10月11日
2013-10-09 10: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