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而告之,鉴于 论坛上 各种投诉 物业及业委会不作为的帖子,今天开始 开普及帖,就本小区进行事项 进行 法律法规 普及。
我自己所在的小区,针对 业委会不作为,启动了罢免程序,并 以1/3以上 业主签名 成功罢免上一届不作为业委会。
其中,有几点注意事项:1. 签名业主 必须是 房产证上 房产所有人 姓名;2. 签名title注明:“罢免****小区全体业委会”。
广而告之,全部方式 业委会解散或变动:1. 1/3以上业主联名要求改动的;2. 业委会集体提出辞呈;3. 业委会违反 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严重损害多数业主合法权益,因决策失误给业主或物业造成重大损失;4. 影响社区安定和社会稳定的;5. 两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合并为一个的;6. 法院判决必须改选的;7. 因其他原因需要改选的。
以上,大家 参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物业管理与百姓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的关联,一直以来,我们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高度重视。近几年来,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各方利益关系的调整做到有章可循。我局与市物价局出台了《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就是对物业项目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车费、特约服务费、代收代缴费等准确定义,为百姓明明白白消费提高了依据。为加大对物业企业的监管,我们出台了《苏州市物业物业信息信用管理办法》,《苏州市物业企业及项目经理违反违规行为减分分值标准》和《苏州市物业企业及项目经理优良行为加分标准》,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大对全市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对经营不诚信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使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为便于业主投诉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在很多小区都有行政执法单位公示牌,业主可以对照向有关部门直接投诉。如你对小区物业公司有意见,可以向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物业管理科(办、中心)投诉,也可以向小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住建部门投诉。各区(县级市)物业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如下:姑苏区:68723508;吴中区:65688612;相城区:85182815;园区:66680772、66680765;新区:68259233;吴江区:63498726;常熟市:52784050;张家港市:58699189;昆山市:12345、民声110、57378812;太仓市:53283702;苏州市住建局投诉电话:12345、65235030、65245557。
关于物业不履行合同的问题,我感觉政府部门也没什么手段的,本小区的问题居委会上报给社工委,社工委也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没见哪个社工委的人员过来协调过,请问相关物业管理部门属实??
2018-3-22 09: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