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寒山闻钟上看见关于公共耗能费收取的帖子,上面也清楚写到有电梯的收取不超过500元/户,没有电梯的收取不超过300元/户。这里我倒想咨询一下和昌开发商和绿城物业了,小区一层用户有连地下室,而车位和地下室又几乎相连,请问一楼住户使用电梯的利率有多少?同样收取500元/户是否合理?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小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反映的情况收悉,针对这个问题,物业回复如下:公共能耗费不仅包括住宅小区内的共用电梯,还有公共照明、消防设施、景观水系、监控系统、单元门禁等设施设备运行费,这些都属于公共能耗费,这些都将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因此,一楼、二楼的业主也需分摊公共能耗费。住宅的电梯属共有部分中的共用设备,属于业主共有的公用设施,产权上属全体产权人所有,其设立的目的在于服务全体业主,其费用理应由全体业主共同负担。一、二楼的业主有不乘坐电梯的权利,但不能以自己没有使用电梯为理由拒缴电梯费,不管是否使用电梯,都需要承担电梯费用。业主如果以没有享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法院是不会予以支持的。街道也将协同社区督促物业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长效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此复。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吴中区越溪街道
一楼住户不使用电梯的,应该按无电梯的情况收取300元
而且一楼住户的大门完全是和楼上分开的,所以一楼用户根本不需要使用电梯。那为何要一楼的住户既要分摊电梯等面积,还要分摊电费呢?
还想追加问一个,绿城2.7的物业费用具体包含什么?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小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反映的情况收悉,针对这个问题,物业回复如下:公共能耗费不仅包括住宅小区内的共用电梯,还有公共照明、消防设施、景观水系、监控系统、单元门禁等设施设备运行费,这些都属于公共能耗费,这些都将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因此,一楼、二楼的业主也需分摊公共能耗费。住宅的电梯属共有部分中的共用设备,属于业主共有的公用设施,产权上属全体产权人所有,其设立的目的在于服务全体业主,其费用理应由全体业主共同负担。一、二楼的业主有不乘坐电梯的权利,但不能以自己没有使用电梯为理由拒缴电梯费,不管是否使用电梯,都需要承担电梯费用。业主如果以没有享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法院是不会予以支持的。街道也将协同社区督促物业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长效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此复。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吴中区越溪街道
2018-11-9 15: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