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各类住房贷款本息还清,《委提协议》终止或还清一年内办理过柜面还贷提取后,不得以还清该笔住房贷款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这个政策说得太官方,能不能说得简单易懂一点。不影响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吧??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苏州米罗”网友,您好!一、还清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变动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二、目前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8-8-11 1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