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维修资金主管部门,我有两个问题咨询一下:一、《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中,有关于“纳入专项维修资金”的表述,请问有没有具体纳入办法?通过什么途径,将公共收益纳入到专项维修资金?二、《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有关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收到经营收益或者残值回收后的 30 天内,将规定计入维修资金的款项交存至小区共有维修资金账户”的表述,请问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直接将公共收益纳入到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吗?谢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1.我市的相关条例和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都有关于公共收益纳入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缴入维修资金方式可以直接联系属地的维修资金主管部门。2.对于小区公共收益缴入维修资金的金额,应当由物业公司计算并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后向管理机构办理交款手续,在缴入维修资金专户后,取得管理机构出具的专用收据。
你们小区真的好。我们平江区美地花园3年内两次动用维修基金,且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走的消防应急程序。所动用维修基金的项目在现场却不能够找到。第三次要忽悠业主动用,但后面遭到了业主的一致反对。目前维修基金管理处说在处理,但现在接近半年了还没有结果出来。请问监管处真的监管吗???全小区都在等着你们的消息,看能等多久。等待总归有时间的。
已知晓,谢谢!
2018-11-23 11: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