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仍有“五年一学位”的规定,但是大多数家庭仅有一处住房,但该房产五年内若认定过一个地段生,那么这户人家的孩子按规定不能认定地段生,那这个孩子应该如何享受义务教育呢?
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依据《2018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办法》,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如学位占用,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建议在购买二手房之前,向房产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查询五年一学位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咨询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拨打65151159咨询。感谢您的来询!
符合计划生育的同一户家庭孩子不受这个限制的。
这个规定里有明确说明
有问题的意思不明确么?
就是买了别人的房子,人家用了学位不到五年,那买房人子女入学问题如何解决?
这个规定本来就是为了遏制炒作学区房而产生的。知道学位被用了,你可以不买啊。
问题在于,你不能否定这样一个群体的存在啊,而且如果购房人已经获得苏州户籍,苏州市教育部门就有义务安排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啊,如何解决?
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政府和家庭的义务,购房人子女依法取得苏州户籍之后就应该在苏州接受义务教育,而该购房人仅有此处一处住房,当如何认定学区?如何安排学校?
放心吧,政府会统筹的。但学位已用的学校就不要想了。
尊敬的网友,您好!
依据《2018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办法》,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如学位占用,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建议在购买二手房之前,向房产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查询五年一学位相关情况。
如有疑问,请咨询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拨打6515115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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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11 17: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