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申请保障性住房能否不没收直管公房的房卡?特别是针对市区残疾人家庭是否能照顾?是到社区街道申请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敬请期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我市自2016年3月1日起暂停有偿收回领取政府购房补贴的住房保障家庭的公有住房承租权,此类家庭领取购房补贴时,购房补贴面积按住房保障面积扣除公有住房建筑面积的差额计算。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该家庭名下有现有住房的,暂停受理此类家庭配置公租房的申请。
有关申请住房保障政策的相关事宜,可咨询户籍所在地街道及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地址:苏州市旧学前106号,电话:67281708。
2017-5-4 21: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