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我是姑苏区梅巷花园(苏站路588号)小区的一名住户,大概几个月前,我们小区每一幢的两部电梯里都装上了长虹牌有声电视,一开始只有一个“哇哈哈”的广告,后来可能是看我们住户没有反对,广告就变成了大约7、8个。
首先,我想咨询一下在非商业住宅楼的电梯间装电视广告是否合法?如不合法,此广告已构成侵权。
其次,这7、8个广告中的“哇哈哈”广告非常大声,在电梯间这种封闭环境中,这个广告可以达到七十几分贝(截图),广告设备并不能调节音量大小,梅巷花园是32层高层,一路听下来非常头痛,脑子里全是幼儿不标准的普通话在唱“哇哈哈多锌多钙,天生可爱,来一瓶,哇哈哈”说实话非常洗脑非常恶心,上班路上,下班到家脑子里全是这个声音,哇哈哈一生黑再也不会买。
最后,这电视广告是通电的,电梯里的电费是我们交的物业费,我们的物业费也并没有因为这么多广告而下降。这电费是未经业主同意私拉电线通的电,我认为已构成侵犯业主财产。我们坚决不同意用我们交的物业费来给物业和广告商捞钱。
总结一下,如果在非商业住宅楼里装有声商业广告是和合法的,那我希望这广告声音能小点。
如果不合法,我希望把这个恶心的广告电视立刻拆除。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此处物业为独立经营,所在街道社区已将市民反映的情况告知物业,协调物业处理,把音量调低。物业回复:已知悉,会积极进行处理。市民此类问题,可与物业直接联系沟通反映解决。物业电话号码:68128200。平江街道
2018-5-22 14: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