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溪街道越溪庭院内40幢102室,为外地人租住,本应该为住宅区,可是同时被用成了类似于仓库、店面、厂房的性质,还不时有大卡车进入小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根据江苏省发布的《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1、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照经营活动,2、承租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承租的房屋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该40幢租户经营的应该为易燃的吸管,同时整幢房屋都塞满了吸管和纸箱,还请工商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踏勘,若反映问题属实,请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其终止违规行为,还小区一个健康、安静的环境。小区环境需要业主共同创建,不能因为唯一的一户租户而把环境弄差。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你好!关于40幢102室存放易燃品举报内容,物业管理处上门多次沟通,租户表示刚找到合适厂房,现在装修过程中,9月15日之前会将易燃品安全撤离,不再经营。
吴中区越溪街道
2017-8-23 18: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