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浒关香桥二村联系到一个卖家,由于年事已高患有重病,现在想把自己房子卖掉看病,他这套房子是二三十年前在浒关七院上班公司里出售的房改房。有房产证,没有单独土地证,土地证是整幢楼的。由于不能去登记交易,卖家也急用钱看病,我们打算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证明交易是有效的。房产证只有老人一个人的名字,老伴已去世,唯一一个女儿在国外。如果公证把钱给卖家后,老人年纪大了假如以后去世了,由于房产证还是老人名字,还会有有继承纠纷吗?公证交易过。也算是生前老人处理了自己的财产。假如日后房子面临拆迁的话,有公证处交易证明能获得属于产权人的赔偿吗?最后一个问题转问公证处公证交易费用收费怎么收?风险我是知道的,还望指导着重说下,感谢各位了解的人员。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小产权房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建议您向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咨询热线:12348。谢谢。
会,只要没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存在各种风险
没法经过正常登记交易的就会有风险,而且那地方还没有拆迁,一切都是未知数啊。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就是所谓小产权房。但楼主这种情况是属于特殊时期特殊政策造成的小产权房。
财产继承只是对老人生前未处理的财产进行继承,而老人生前已经合法处理掉的财产,继承人是无权再继承的。(否则继承人就要把老人生前一辈子中卖出去的东西都要回来了)
你的风险在于房产证无法过户,交易后产证上还是老人的名字。为了保险起见,建议要求老人的女儿出具书面的且经过公证的知情同意书。
拆迁赔偿的问题比较复杂,等更专业的人回复吧。至于公证费,那是小钱不要太关心
5楼回答的很正确
2018-12-16 15: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