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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景佳苑居民楼一楼有好多被改为商店,是否合法?

2024-2-10 18:19:1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如题:依景佳苑居民楼一楼有好多被改为商店,是否合法?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我们已关注此事,请等候回复!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经向社区了解,该小区物业为自主经营性物业公司,小区目前未成立业委会,接到情况后,社区已督促物业对开店业主做好劝阻工作,并要求对小区内开店情况进行摸排统计。【枫桥街道】
我觉得也不行,私自开店,有营业执照吗?有卫生许可证吗?请工商管理部门管理一下。
请枫桥街道学习一下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请工商部门严格执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 第六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第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2018-5-10 06: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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