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名下有一套房子有商业贷款,通过委托提取公积金摊还商贷,如取消委托提取,需要带哪些材料?办公时间又如何?另外取消之后,是否还可以再次办理委托提取?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白云黄鹤”网友,您好!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现在办理的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业务可以办理解除手续。如您名下目前只有该笔苏州本地住房贷款在偿还期间的(没有公积金贷款正在偿还的),在解除后,仍可再重新办理签约手续。2、解除委托提取协议,请您携带《委托协议》、身份证原件。此业务仅限本人办理。如主贷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证明与主贷人的关系(仅限配偶或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提取所需其他材料为: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3、虎丘分中心服务大厅地址:高新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一楼。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假期除外)9:00—11:30,13:00—16:30,午间有值班。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8-9-16 13:3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