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9:35分在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胜浦支行)办理业务后,走时钱包忘记在银行服务台,过后发现钱包遗失,过10多分钟后
返回银行,请银行人员帮忙调监控查看,发现确实被人拿走后,拨打110报案,后来来了两个警辅登记了一下---未做任何处理,
后我去胜浦派出所询问情况,没有警察接待我,只是一个警辅回答我,说金额不大,遗失钱包不属于案件(钱包内有6000多元,
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各类银行卡),叫我自己查看监控调查。
银行监控都能看到人,通过各个路口监控都能查看到那个拿我钱包的人的去向,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愿意帮助我,那我们纳税人交的钱有什么意思呢?
钱包内的东西对我很重要,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及时处理!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查,诉求人遗失钱包被人侵占属于民事自诉案件,应由法院受理追回钱包,公安机关有明确规定,侦查手段不能用于民事案件,希望诉求人懂法、知法,不要强求公安机关做违法的事情。
这个派出所有点不作为了。
服务定位要准确
服务重点要突出
服务难点要突破
要敢于向慢作为不作为亮剑
要敢于向低效率低能效开刀
大力提倡马上办
楼主要是日本人或韩国人
恐怕现在已经拿到钱包了
据楼主所述,钱包是遗忘在银行服务台上的,该钱包即可视为遗忘物,且被遗忘的钱包内有六千多元现金、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各类银行卡等物品,由此可见将该钱包据为己有的人之行为已涉嫌侵占罪,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侵占犯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自诉案件,需要受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才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像这种事胜浦派出所确实无法立案受理,不过,出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角度出发,也该给予一定的协助,协助楼主找寻失物。
另外,既然这件事已涉嫌侵占犯罪,是否需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得由楼主决定,如楼主觉得应该追究,即可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所以好多人和报警一次后再也不报了。
可根据楼主的描述,胜浦派出所以数额太小拒绝协助,真的是让人心寒
公安只管辖杀人放火,抢劫抢夺,盗窃,强奸,诈骗拐骗,毒品走私,交通肇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走私等重罪才会处理.
关键你不是外国人!
您的这番说法并不准确,公安机关只能依法立案受理各类刑事公诉案件和治安案件,像楼主的这种侵占犯罪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公安机关确实无法介入立案,这种刑事自诉案件需要受害人在搜集相关犯罪证据后,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非法占有,不当得利,警察应该本着为人民服务警察,发扬党风,帮助一下受害人,
你回复的很“漂亮”,但我还是读到一丝冷漠,我甚至看到你嘴角一抹残忍的微笑,,
首先,市民并没有强求公安机关做违法的事情,市民百姓只是遇到困难了找你公安部门。有困难找警察,错了吗?
此类案件,公安机关一般不直接介入侦查,法律亦尚无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的侦查义务,大家都理解。。。但侵占遗忘物的案件难以取证,仅靠被害人的力量往往难以找到侵占行为人,最终导致案件无法进一步处理,那被害人的合法利益怎么才能得到保护??
诚然,捡到者没有偷抢行为,未归还失主属于其个人道德问题,你公安机关无法立案追查,但你有否协助失主引导失主?
我不知道在执法者眼里6000元算什么概念,还是在你警察,确切说在一个辅警眼里6000元不算钱。。。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而努力奋斗!
标的太少无"油水"可捞?
经常看到老外丢了钱包护照啥的,翻垃圾堆都能找回来
关键是我不能拍监控,银行那里我也没权利查看监控,这种情况叫我起诉谁?
请律师出面拿证据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拿证据?还有到市银监局和市信访局投诉?
这种情况下,诉求简单,但是被告人身份信息不明确,还怎么处理
哎。真是为人民“服务”
2018-11-27 12: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