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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小区物业费空置打折

2024-2-9 0:46:2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是高新区的一名业主,现想咨询关于小区房屋空置,物业费打折的相关规定。 但是,对于房屋空置的定义,不是很明白,还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指导。先前,看到有相关文件记载,房屋空置定义为房屋连续入住前。而物业是以水电未使用为判定基准……请问,以哪个为标准?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新建普通住宅,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并事先书面告知物业企业的,在不超过24个月的时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70%交纳,另装修即视为已入住或使用。如你还有异议,可直接向区物价部门咨询了解。【高新区住建局】
一般以是否装修为判断基准。
事先书面告知物业,优惠期限为24个月内,只对普通住宅打7折(别墅、精装修等非普通住宅不打折)。

2018-8-1 10: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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