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古城路以西的湖滨菜场,大门两侧内部违章搭建了两层共计16间的夹心彩板房(夹心材料为非阻燃型的泡沫),主要用于出租获取利润,2008年建成,挤占内部消防通道,阻挡内部采光,楼下大门处还开了小炒饭店(重大火灾隐患)。如果考虑菜场管理办公,则可至大门东侧50米处的一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大楼处,安排一两间即可,该办公楼及菜场的所有权均为巴城镇的绰墩山村委会,一句话,利益驱使。的确不能因为政府的一处违建成了钉子户,而影响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公信力,特别是在当下331的整治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政府理应带头,没有任何理由。顺便说一下我的单位领导投诉该问题有六年之久,各种方式都投诉过,但仍无法撼动该违建,期间还收到恐吓电话,但我觉得只要确实是违建,我就有理由站出来为领导主持正义。期待政府能知错就改,重树形象。谢谢!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巴城镇答复如下:经了解,诉求人反映的小饭店已于2018年5月在“331”整治过程中拆除;针对诉求人反映的简易房事宜,我镇正在开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预计2019年动工,目前设计公司已进场,设计改造中将对16间简易房进行拆除,现考虑到菜场实际情况,暂时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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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投诉没用的,政府说你是违建你才是违建,政府说不是,就算你造在马路上照样不是违建。我们这里老百姓违建自建房都拆除了,几个村委书记、村长、镇李的小领导,家里房子盖得像皇宫,边上到处是小房子都不见拆除。
2018-11-21 10: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