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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医保报销问题

2024-1-22 17:17:5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企业退休人员看病,通过医保直接在附二医院划账报销3万,还有2万自费,是否还能进一步其他渠道报销?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苏州市政府已就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水平问题出台大病保险制度文件,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参保人员患大病治疗产生的自负及合规高额自费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获得补偿。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负费用累计达到6000元的,大病保险基金支付800元,超过6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区间段按比例支付;自负费用和合规自费费用合计超过2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区间段按比例支付,无上限额度。大病保险无需参保人员另行申请,符合条件的救助金额将于次月通过市民卡金融功能发放。关于对大病保险的更多内容您可关注“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后查看大病保险专题政策问答。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11-29 13: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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