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咨询2个问题:
1、我于2017年9月5日向便民中心咨询并投诉过我家小区后面有液化气仓库这件事,贵中心也给出了该仓库符合国家一切规定的肯定回答,但是我今天想问的是居民住宅区后面就设有液化气仓库真的安全吗?而且我家的小区下面的路东西是不通的,如果出了事故只能往液化气仓库的那个方向逃生,这样也是没有安全隐患?我之前投诉之后他们是有延后送气和轻拿轻放,但时隔一年后老毛病又犯了,还是一早就送气,叫人挪车也是气势汹汹的(改液化气站只有一个进出通道)置换液化气瓶时还是扔上卡车,制造出很大的噪声,非常扰民。基于现在的三合一整治,请问该液化气站只有一个进出通道合理吗?强烈要求拆除该液化气站。
2、目前海虞镇按照上级要求正在开展"三合一”专项整治以及农宅三查三纠行动,我们老百姓理解并支持,但是在支福线以北殿山10队存在一户俩宅的现象,并把所拥有的一户俩宅出租给外地人居住,这样的现象符合三查三纠吗?这里补充:一户俩宅是老房子在殿山村10队,盖的新楼房是在殿山脚下。据了解三合一整治也包括一户俩宅的拆除,那为什么他们就是个例外?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您反映的问题已关注,建议您私信提供问题2中一户两宅户的门牌号或户主姓名,以便部门核实信息后,进行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花生米11”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1、经实地检查,该液化气站为常熟中燃能源有限公司福山连锁店,该店原属常熟市华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于2002年,由常熟市公安消防大队于2002年5月15日颁发储存、经营许可证(公消监【2002】危储字2403号、公消监【2002】危经字2522号),2010年5月该店转给常熟中燃能源有限公司后继续经营(已办理新营业执照),现场实际测量检查结果:该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存储15公斤瓶装液化气59瓶,50公斤瓶装液化气3瓶,折合体积约1.5立方米,在核准存储3立方米范围内;液化气储存库距南面最近住宅24米左右,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符合《gb51142-2015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防火间距要求。2、福山村28组(殿山10组)区域为所在村远期撤并区,根据海虞镇撤并区域房屋的管理办法。撤并区域内农户房屋的三查三纠工作暂缓处置,并结合市”331”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出租房屋必须符合条件方可出租。感谢您的关注。
一户俩宅不是一到两家
“花生米11”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1、经实地检查,该液化气站为常熟中燃能源有限公司福山连锁店,该店原属常熟市华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于2002年,由常熟市公安消防大队于2002年5月15日颁发储存、经营许可证(公消监【2002】危储字2403号、公消监【2002】危经字2522号),2010年5月该店转给常熟中燃能源有限公司后继续经营(已办理新营业执照),现场实际测量检查结果:该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存储15公斤瓶装液化气59瓶,50公斤瓶装液化气3瓶,折合体积约1.5立方米,在核准存储3立方米范围内;液化气储存库距南面最近住宅24米左右,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同时符合《gb51142-2015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防火间距要求。
2、福山村28组(殿山10组)区域为所在村远期撤并区,根据海虞镇撤并区域房屋的管理办法。撤并区域内农户房屋的三查三纠工作暂缓处置,并结合市”331”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出租房屋必须符合条件方可出租。
感谢您的关注。
2018-10-9 10: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