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中“每户人家限养一条狗”,请问别人家两条狗都已经按照原先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办理狗证,已经属于合法养狗,怎么到了2019年就成了违法的了?那请问第二条狗如何处理?是扔掉还是主动上交吴江收容所安乐死?还是去给“狗”办“户口迁移”???朝令夕改麻烦的是老百姓??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依法办理登记的,可以继续饲养。
是的!出这样的规定,有一刀切的感觉,太草率,不合实际,朝令夕改,让老百姓厌倦了,讨厌了,还有早就有人提出,办狗证,只管收钱,但是收钱后管理了吗?无语,
2018-12-27 10: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