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40左右。我在临顿路观前街段由北往南行驶,有个70岁左右大伯临顿路由东往西过马路。我没按喇叭没刹车,他走他的我开我的,到南边干将路路口被交警告知为让行人,罚50元。我也是无语了,罚就罚吧,我不签字的话后果还要重玩不过他们。现在的执法者就是匪。希望上面的大领导管管。这是老百姓的心声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楼主您好!根据反映的情况,辖区交管部门认为楼主应违反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可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如您对上述行政处罚仍存在异议,可在规定时限内向相关部门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再次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8-3 1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