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古里镇陈塘村1组村民,我们所在村造房子是按村里要求四邻协议签好了再造的,而且我们也按照上首西边的款式建造的,屋檐和高度都没有超过西边的人家,并且按照村里要求造房之前交了两万元保证金,在建造过程中村里也没给我们任何书面标准。而且有十八家的联名签字,就因为一家建造了洋房款式屋顶和煽动最后面人家的举报就要下令拆我们,为何其他人违建就不去管呢?他们说东面不能超过西边房子,那是不是东面超过了西边都要拆呢?之前陈塘村已经在造房子时出现过喝农药事件!既然大家都超过标准高度了为何只拆我们的呢?如果要处理一起处理,公平对待!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q527022810”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古里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农村建房按照村规民约,您户在建房时未按照四邻约定的高度建造。
感谢您的关注。
2017-5-12 10: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