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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第五中学学生突发重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无理拒赔!

2018-7-10 4:39:56发布31次查看
衡东县第五中学坐视不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无理拒赔! 本人李常青,住湖南省衡东县大浦镇新民村9组430424198110243118。17年10月20号我12岁儿子李星宇突发脑动脉瘤血管破裂,急送衡阳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救,现手术成功,以入院治疗近三个多月,现已花费二十几万,由于左侧肢体活动受限,后期还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李星宇在入读衡东县第五中学的时候,就由学校强制购买过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荐的40元钱学平险(该险种不及市面上正规的学平险一半的福利,以50元钱学平险为例疾病和意外保6.5万,再加残疾1.5万而学校强制买的该险种最多保5万还一大堆拒保条款,我儿子生个这么大的病就被拒保了)一个普通人都能分辩谁好谁劣,作为学校和教育局更为专业的你们,却要学生强制购买这种无良保险,中间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利益输送?现保险公司推脱责任,拒绝理赔,试问该公司有何社会责任,难道只知道收钱,一出事就推脱。一个平常农村家庭,要怎么应对如此的情况?一个十二岁男孩以后的路还有很长,在此恳请各位亲朋好友和爱心人士能帮助我们度过难关!请求正义人士给允帮助!!!本人联系电话13575235716
关于李常青投诉“衡东县第五中学坐视不理,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无理拒培!”的回复
一、中国人寿没有推卸责任,该学生所发生病因,按照条款规定:1.要进行开颅手术;2.或出院后,经过180天等待期,进行司法鉴定,是否达到重疾理赔要求。可是客户上述两条都未达到要求,但客户要求理赔,最后我县公司报上级公司审批,暂未达到条款给付要求,所以暂时作出了拒付通知书,要求过了条款规定等待期进行司法鉴定后再给予申请理赔。
二、学校并未强制购买保险,县五中每期都有几十个人未购买保险,况且我司发放了一份《致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学生给家长签字,同意才买,家长签字的回执联都保存着,家长信上也明确了保险病种范围。
三、学生保险本是一款费率优惠型保险,40元保费包括了20元意外伤害、意外医疗,10元交通出行意外保险,其中10元保大病保险,并不是一种保险解决所有风险,请投保人正确理解保险。
中国人寿衡东支公司
2018.1.31
2018-01-28 16: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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