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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苏州金钥匙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林医生)故意拖延退款

2024-1-6 3:41:3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被投诉人:苏州金钥匙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品牌:林医生)
注册资本:100万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1幢4503室
法定代表人:马**
投诉事项:本人在2018年3月向被投诉人购买了产品套盒3套,每套单价3980元,共计11940元,这些产品全部未实际交付给我,全部在店里。刚用完一套,被投诉人一直以公司做产品推荐为由,让我再买4套产品,每套产品单价仍为3980元,共计15920元。具体推销的情形:我躺着有两个人给我做身体疏通,两人联合推销,我表示不想立马做决定,需要再考虑考虑之后,她们请了店长进来,又是一番推荐,我还是没有同意,接着又进来一人继续推销,这过程我都没有同意。在我全部做完,要出第一个房间门时,店长让我下2000元定金,之后再告诉她们定套餐,明摆着不付款就不给出门的意思。定金付出去法律规定是完全可以不退的,竟然用这个来套我。我迫于无奈,只能付款又定了4套,付款15920元,共计付款27860元,已经使用的产品套盒价格为3980元。现在我不想再去她们店里被轮番推销了。从10月24日与店员沟通退款,退款金额为23880元。店员第二天告诉我说已经转告店长,店长会联系我的,但是店长并没有来沟通。我10月25日联系了她们的400客服电话,客服也不回复退款,只说给公司提了申请。至今已经6天,没有任何回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法第五十六条还规定了: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请有关部门介入协调。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请与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联系,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及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请发送至邮箱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请与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联系,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及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请发送至邮箱sz66680315@163.com
这就已处理了?邮件发送后,没有任何回复,就这么结束了吗?
邮件发送后无人问津,这里的投诉倒是显示已处理,呵呵,不知道处理的什么?
请问处理到哪步了?

2018-10-29 15: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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