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站路港龙喜临门生活广场柏悦公馆公寓楼出通知,如附近图中所示。业主们均认为,按照通告内容,水费在6月1日前使用的水量是按照3.5元每吨的价格结算;6月1日以后使用的水量是按照4.5元每吨来结算。但是现在我们去物业结算水费的时候,却被告知,不管是6月1号以前还是以后使用的水量,都按照4.5元每吨结算。业主们都认为物业这样做十分不合理,十分过分!请相关部门做个合理解释,如物业有违规的地方请及时查处!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按苏州市物价局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按阶梯价格进行分阶段调整,本小区户均年用水量为第二阶段(216m³~300m³),我物业一直在补贴小区水费,不得不调整,2018年6月1日才开始调整为4.5元/m³,其中水费2.36元/m³,污水处理费1.75元/m³,二次供水漏损和水箱清理费0.26元/m³,税率3%,合计4.5元。2018年6月1日前的仍按3.5元/m³收取。
附件:物业关于水费调整的通告
那我想问一下,物业费收了3.5是干什么用的?我们不需要你们给我代交,我们自行可以交纳。
2018-6-8 11: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