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半泾村26组屈**家 2016年原地重建房屋,现在辅房面积达160平方。(市政府2015年出台文件规定农村辅房不超过60平方)。并且超面积辅房一直用于出租,苏州“331”专项行动督察组进驻我市 ,请政府严肃查办。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来无影”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沙溪镇答复如下:9月8日下午村主任与26组屈**再次沟通,因本户为原宅翻建,未办理房屋验收,验收小屋必须以60平方米为标准,待本户申请验收房屋前需拆除小屋超出面积。同时,村已与镇三违办联系,近期不断跟踪,农户若没有自行拆除的动作,则村报备镇三违办,由镇政府部门按规处理。
作为一名普通群众,我也会一直跟踪,基本一个月投诉一次。
2018-9-4 19: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