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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车辆不被允许进入小区,歧视歧视

2023-12-31 3:44:1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园区企鸿路 悦湖花园
关于小区新出的临时停车方案,地面车位实行收费管理 先到先停,停满为止,本来是公平的规定。但规定又明确小区租户的车辆不允许进入小区,甚至临停都不允许,完全歧视了租户的利益,同时也侵犯了提供房源的业主利益。租户承租了业主的房子,行使的是业主的使用权,应该享有与业主同地位的使用权,包括小区公共场所的使用权。在房价高企,带动房租也高企的如今,每个人的生活都不易,正常的小区,租户肯定比自住户要少,而作为代表全部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不能因为租户少,就以投票的方式欺压租户和出租业主。保护业主的利益,但也请给租户合理利益。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娄葑街道: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问题反映后,社区和业委会进行了沟通,业委会表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专有产权部使用权可以转让给租户,悦湖花园地面通道、绿化及地面半绿化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个别业主并无单独使用权,因此无权转让此项权益;2、根据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精神,在小区有富余车位的情况下,可以向非业主出租,租期不超过六个月;因小区规划车位1140个,实际交付800,开发商中新置地仍然未交付或安装剩余车位340个,小区自住业主车辆尚不能满足停放的情况下,目前无法向非业主提供车辆停放服务。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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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应该给停车的,但是要有前提,如果房东是群租房或者合租房,一套房子内几个租户都要停车,那就明显不合理,出租户给与一个停车位是合理合情合法的,超过1个,就是租户侵占别人的利益。
叫你房东去办车位,不然你确实不该停进来。支持小区物业做法!
我也不支持群租房,但对正常的租房应该理解与保护。 现在哪个小区的地面车位都不会满足所有业主车辆的停放,先到先得或者摇号都可以,但都要公平,租户交的一样多的物业费,只要其业主配合拿房产证去物业登记,代表业主使用这个停车权,登记一辆车或者几辆车,应该与业主本人一样只要按所有业主一样遵守的规定,可以合情合理合法的享有。 如果这样的合理权利可以被业主委员会随意剥夺,那是不是也可以规定租户只能走楼梯不可以使用电梯?租户不可以使用儿童游玩区?租户不可以走小区的大路?那不成笑话吗
我说的当然是在房东拿房产证去物业登记我的车牌的情况下,房东自己的车不停了换我来行使这个停车权,这样都不允许进入小区,是不是基本的权利被侵犯?

2018-12-3 15: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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