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政府相关部门:
第一件事:关于房屋质量
咨询一下,新房房产证发放放,是哪些部门 验收?哪个部门发房产证?对于客户新房拿到手,就要维修的房子,这些质量验收,产证发放,是否存在工作失责、把关不严、对民不负责?关于房屋产品的消法是什么?居民购买一套房,如果是一套问题房,责任在购房者,还是主管部门,还是开发商?
谈谈具体的事情吧。吴中弘 阳上湖的洋房,就是遇到了这些烦心事。一楼洋房房东(注:一楼有花园和地下室),房子拿到手,发现,在一楼房和地下室中间,有一个隔水层,吊顶时,打个孔,水就流下来了。四周都向房屋渗水,把填的土清空,重新做了防水,工程浩大,烦忧不尽。这是普遍问题,不是个别现象啊。
吴中弘 阳上湖的洋房,还有几栋,说是2017年12月份交房。今天19号了,还没有交房,有关单位和部门是在汲取前期有质量教训吗?是在对质量进行反复的验收吗?是在 对准备交房的洋房认真质检吗? 那些一目了然的明显的问题,要整改治理,不要坑买房人。特此提醒。
新房请吴中区房管等相关部门严格把关。
第二件事:关于物业费收取
这些洋房的一楼地下室面积都 纳入产证面积(非赠送),其中地下有30平方左右还是自家的车库,也要收物业费(要钱钱钱),还要另收车位管理费(要钱钱钱),重复收费吗? 同样的一户人家,二楼以上收物业费,是按房产证面积计算。二楼以上与一楼物业管理的工作量多了多少? 一楼的地下室面积,面积比一楼还要大,用处没有多大,把地下室包括车库全部纳入物业费收取,是否合理?地下室 做那么大,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收费的?据了解,苏州有的小区,地下室纯属赠送。 请问:对此国家是否有相关规定?
希望把吴中建设好。感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针对第一条,请业主明确具体房号和具体质量问题,以便督促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建议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不要破坏原有房屋结构和防水工程。针对第二条,物业费是按房产证建筑面积收取,车位管理费是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协议约定收取,车位管理费的政府指导价是每辆每月不超过60元。如还有关于收费的相关问题,可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咨询。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地下室纯属赠送真的假的?
二楼2万4,一楼不算地下室面积也是2万4。可以理解为一楼促销,赠送了地下室。
回帖时效需要多久?你们在圣诞元旦放假期吗?
太坑啦!昨能这样!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针对第一条,请业主明确具体房号和具体质量问题,以便督促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建议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不要破坏原有房屋结构和防水工程。针对第二条,物业费是按房产证建筑面积收取,车位管理费是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协议约定收取,车位管理费的政府指导价是每辆每月不超过60元。如还有关于收费的相关问题,可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咨询。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非常不满意您的答复。
我对你们的回复,如果满分100分的话,我给0分!寒山闻钟也要监管回复的质量和满意度,对处理不力不当的,对应付了事的,要重视并处理。针对第一个问题,请问一下:你们派人到现场去了解了吗?你们知道拿到房子的人,家里房屋的情况吗?他们的伤痛吗?你们去看了还没有交付的3号楼、5号楼的质量吗?我们路过走过的,都能够看得出来的,地下室屋梁潮湿渗水,通风的墙面潮湿渗水,总共12户人家,至少有一半房屋是存在这样的情况。你们质检部门看不见?或者说,也不看,就发房产合格证?等购房人拿到房屋就开始维修?整天说消费者保护的意思吗?在这里,我既是提醒,也是警告。第二个问题,车库面积计入房产证,收物业费,另外又收车位管理费,是重复收费。面积重复计算。这么简单的问题,还好意思说,理解与支持!请尽快组织人力,实地察看,并重新研复!
好好到现场去分析一下,才有发言权。地下30多平的敞开车库,能算居住产证面积?
到现在新房渗水问题更严重。投诉吴中房管局质监局失责,投诉寒山闻钟流于形式,平台多为虚设,大事实事无法解决。
2017-12-19 0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