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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个事情

2023-12-26 10:12:0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在苏州姑苏区上班,交的公积金
在常熟买的房子,商业贷款
想要用公积金摊还
具体怎么操作
求告知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liccahan”网友,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您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有住房贷款正在正常偿还期间的,且所贷款的银行是与我中心签约的银行(具体请通过以下链接查看网点:http://www.szgjj.gov.cn/szgjj/infodetail/?infoid=73ec72b2-5829-41f0-84c1-f78b8dc5be81&categorynum=008001002002),那您可以申请办理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如您是该笔贷款的主借款人,您应凭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关系证明等)。委托提取按照“提还相等”的原则,自委托提取协议签订当月实际发生的还款额开始累计,按照该还款金额,先从主贷人的公积金账户里提取,再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资金,委托人公积金帐户要保留最近一个月的月缴存额作为留存额。(注: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8-12-20 15: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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