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投诉是关于逸景湾小区4号楼106、107、108三户占用绿化浇筑水泥地问题,而你们回复的是,2017年10月13日你们拆除了这三户的阳光房,事实是106室没盖过阳光房,投诉的是该户占用绿化浇筑水泥地面;107之前是盖了阳光房,在今年年初就已被城管拆除了,如今剩下部分框架,这次投诉的重点是该户占用绿化浇筑水泥地面,以及通往该户浇筑的水泥道路;108户之前也占用绿化盖了阳光房,年初同107室一同拆除了,这次投诉的重点是之前占用绿地浇筑的水泥地面。你说你们是不是胡说八道?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答复: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逸景湾小区违建、破坏绿化现象回复如下:10月13日,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联系城管,住建等部门一同上门对小区4号107室部分框架(阳光房)进行了拆除,并安排工人敲掉了占用绿化处的水泥地(附图片),社区已联系绿化公司,将在近期安排人员播种绿化。另外,经上门查看,4-106和4-108是在自家院内浇灌水泥地,没有破坏公共区域绿化。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楼主你要明白相关部门做事风格只会根据你的投诉内容进行处理,发现的投诉内容以外的违规事件感觉就没人管了,这是现在的通病,承认这个事实吧
2017-10-21 16: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