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国土局:
在湘乡市毛田镇育兰村范老组一耕田里有一道亮丽的风景:一娄底邹姓老板在此修建了一大型坟墓,现场气势雄伟,威武壮观!中央多次明文规定要切实保护好耕地面积,倡导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我村本来就山多田少,个别贪心的干部不顾老百姓的利益,为所欲为。自从此耕地里修建坟墓以来,我组两中青年男女无故就去世了,目前我组村民人心惶惶,盼上级领导来我地实地查看,看在耕地里建坟墓是否合法?是否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然而,毛田镇人民政府在答复中称:“邹姓人士经多方打听,无法联系到此人”荒唐!答复中称:“当初邹姓人士在买地时,经得所有组员同意,土地所有者户主并签了字”荒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愚昧老百姓同意了就可以违背法律?!你们就来个将错就错!答复又称“在死者建墓时,范老组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和反对意见”事实是以村民陈新权为首的多位村民代表多次向童富生书记和毛田镇国土所反映并出面制止。但童富生书记说不知道,毛田镇人民政府也视而不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清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期盼湘乡市国土局的领导来我地实地察看,给广大范老组村员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谢谢!
范老组广大村民
2017年8月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经调查,帖子反映的位置为我市毛田镇跃南村,占用耕地建坟的行为发生在2014年初,现已建成,建坟者为邹韶兵(娄底人),涉嫌非法占地行为。
目前我局正会同毛田镇人民政府对此事进行处理,并已与邹韶兵取得联系,就建坟一事对他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同时告知当事人来我局接受进一步调查。待事实清楚后,我局将会同毛田镇人民政府依法依程序作出处理。
湘乡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1日
2017-08-09 17: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