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户口在老家,16年11月迁到了高新区的集体户口,17年4月转到了木渎房子里,现在需要开一个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单位的介绍信已经开好,木渎派出所开的证明是从2017年4月至今的证明,之前的时间证明不给开具,让我联系原籍及高新区分别开具,但是我联系原籍及高新区,双方表示,因为户口已经迁出,也无法出具这个证明,那么请问,我2017年4月之前的无犯罪记录就无法证明了吗?我后来跟园区、高新区、市区都沟通确认过,只要户口迁到对应的派出所辖区后,是可以直接开具全部年限的证明的,为什么木渎派出所就无法出具这个证明呢?我很疑惑,也很无助。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查,因反映人老家在山东,2016年把户口迁至新区,后在2017年4月迁至木渎。根据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只能开本辖区的,后经与新区沟通,由木渎派出所统一开具。木渎派出所于7月6日与反映人沟通解释,并为其开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
今天的雨超级大,为了开这个证明,来回了好几趟,真的是风雨无阻了
我认为需要开这个证明的单位有问题,有这样的证明吗?你没办法证明人家有犯罪记录,人家就是无犯罪记录了。
没办法啊,单位需要。主要其他区的格式都没问题,就这边,哎……
换单位吧,这种单位感觉呆在那以后有的纠结了,估计一会怀疑这一会怀疑那的
请问做出此依据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请问苏州市区其他几个区为什么可以开具全部不带时间节点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请帮忙解惑,谢谢!
2018-7-5 19:3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