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六点半左右经过独墅湖隧道的时候,隧道喇叭提示有非机动车进入,提醒避让。这是近半年我遇到的第三次了。我想问的是,
1、如果驾车避让不及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是如何界定?
2、隧道管理部门对于违法进入隧道的行为有处罚措施?
如果非机动车进入隧道违法,而违法行为受不到惩戒,就等于是变相的鼓励违法。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非机动车禁止驶入快速路,但对应到具体事故中时,要综合分析该行为在事故中所起到的作用。事故认定需要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程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对于您反映的情况,辖区大队已通知路面民警,加强路面巡逻,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行为,会依法查处。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凭啥不给非机动车进入
因为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
这问的好牛哈哈
“凭啥不给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
把无知演绎的淋漓尽致
废话!当然因为隧道内只有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啦,因此,非机动车当然不能驶入隧道,否则,便可以在机动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由苏州工业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处五十元罚款。
处罚是交警的事情,隧道管理部门又没有这个权力。
隧道管理处只会喇叭里喊,从来没有看到过被现场截获处罚的情况
火车站下穿隧道还要行人逆行呢,也很牛
2018-10-19 1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