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领导,市建设局局长大人! 我们知道您们平时日理万机,如果您有时间看看您管辖的下属单位,天天在水深火热之中的话,你还会这样淡定吗?苏州的建筑市场,在本市以外的口碑,难道您们真的听不到吗?退一步讲,既然搞了预选承包商,就要给这些库里的单位一个公平公正平等的机会!结果呢?一个项目出来,稀奇古怪,无中生有的条件都出来了!市场该整顿整顿了,还给大家一个合理,公平的一个环境吧!随便找了几个项目,领导们看看条件及代理公司的狗血回复!真让人痛心!明显和红头文件像违背,规定只能设2个条件,他们到好,在备注里在加一个条件!打个比方,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2017年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个企业建设一个大型的污水处理厂,里面大大小小的管道,不计其数,为何这个项目污水厂业绩不能算?天方夜谭!懂得人,一看就会明白的!何况您们这些专业的大大们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敬请期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咨询的“ 市领导,市住建局大大们!请用心感受一下吧!”问题,现回复如下:由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2017年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系2017年度政府实事工程,本项目主要为黄桥街道下庄、方浜、占上、张庄27个自然村的管网改造及泵站施工,涉及1327户居民,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与各户居民的协调和沟通工作,根据项目的特征和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设置3年内承担过单项污水管网工程(须含泵站)业绩的条件,符合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同时具有竞争力要求的,本项目与其他含部分污水管网施工的项目有本质的区别,强调非单项污水管网工程类似业绩均不予以认可是避免评标过程中由招标文件表述不清产生不必要的争议。若有疑问,请按《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处理办法(试行)》(苏住建规6号)中关于异议提出的规定,提供您或贵单位为本项目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本项目异议的书面材料,加盖贵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或招标人。招标人欢迎有能力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感谢您对本项目的关心!
2017-6-12 09: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