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最新调整苏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问题

2023-12-11 0:20:4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此条通知仅有入托或者入园的儿童报销事宜说明,并没有未入托或者寄宿家庭托幼所的报销办法,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报销,还是以后此种情况以后就不能报了,必须入托或入园才行
市财政局便民服务员 baduanjin:你好!依据《关于江苏省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的通知》(苏财综〔2017〕25号)文件规定,除江苏省财政票据目录外的其他各类财政票据一律不予保留,苏州市幼儿园、托儿所专用收费票据已经取消。具体报销政策按照《关于调整苏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字〔2018〕105号)文件执行,家长所在单位报销方式另有规定的,以单位规定为准。您可登录物价局网站查阅相关政策或电话咨询财政局综合处68616737。苏州市财政局2018年9月13日

2018-9-6 22:38:57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