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盘胥路507号老山塘餐饮店应整改

2023-12-7 16:20:2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盘胥路507号老山塘餐饮店将做汤团、化汤团放在门口,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希望姑苏区市监部门规范该餐饮店行为,并责令立即整改。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目前市场监督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10-13 19:31:43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