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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苏州市人社局举报吴江区有非法开展建构筑物消防员培...

2023-12-2 13:47:3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尊敬的苏州市人社局:近期,社会上出现未经贵部门批准,无办学资质、无合法办学场所,私自开展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的行为。希望人社部门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办学行为的人员要给予严厉处罚,对涉事机构依法取缔。维护学员合法权益。社会上非法招生办学的违法行为影响恶劣、扰乱培训市场正常秩序,因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合法审批,违法办学无法保证教学质量,且教学环境恶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举报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未经批准从事职业培训的组织和个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依法取缔。三.《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现向苏州市人社局举报以下培训机构非法开展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地址:吴江区松陵镇中山北路900号,吴江高级中学斜对面。学校教学楼二楼培训处。招生电话:0512-6345****举报证据: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教育局确认,吴江区松陵镇成人教育中心校为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中包括成人短期培训,也是区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站。学校聘用专业人员承担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并无不妥。谢谢您的关注!
希望苏州市人社局审查下该培训机构是否有举行建构筑物消防员得培训资质。如没有合法资质,请依法取缔,维护学员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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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7 09: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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