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城管等部门领导:
工业园区澜溪苑93栋102室(即尚澜湾小区93栋102室)被租用人员私自开设商业性质对外开放的瑜伽馆,目前已经有近百名会员,导致很多非本小区业主人员能自由进出本小区,对本小区的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隐患。按照城市管理有关条例,在小区内使用私人住房私自开设商业性质营业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希望有关领导能及时处理本次投诉,取缔小区内非法商业活动,还业主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环境。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现答复如下:经园区市场监管局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属实,我局执法人员已书面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后续将持续关注,加强监督管理。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社区居委会与物业进行了现场走访,并对瑜伽馆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劝导,督促其遵守小区管理规约,避免扰民,同时社区督促物业加强门岗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关于其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已介入处理。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社工委
与城管无关,转市场监管部门
瞎说,谁说违法的。
2018-8-31 13:43:34